課程資訊

碩士班學生各級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113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112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111學年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一十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九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八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七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六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五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四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三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二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零一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一百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九十九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九十八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九十六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九十五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碩士班在在職專班學生各級修業規定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113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112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111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110學年度研究生修業規定 (111.04.12更新)

其他重要規定

一、經本所96年9月10日(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決議,基於客家學院資源共享原則,與客家學院課程名相同,本所承認該課程為本所必修與必選修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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