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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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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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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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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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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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參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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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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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組(一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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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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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項 (x 1.0) 憲法
第 2 項 (x 1.0) 行政法
第 3 項 (x 1.0)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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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
2.憲法
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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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組(一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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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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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 (x 1.0)
政治學
第2項 (x 1.0)
注意:下列科目僅擇1應考
行政學
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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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學
2.初試 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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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 經錄取就讀本所之研究生,應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碩一英文能力鑑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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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試日期及地點: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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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3)4227151轉3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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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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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網址:www.lawgov.n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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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生報到日期:105年3月16日(星期三)至 105 年 3 月 18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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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特色:
- 本所強調法律與政府兩個領域之結合,透過方法論與基礎課程訓練,搭配整合性課程與進階專業課程,培養學生具脈絡性的思維與全盤關照的視野。
- 本所亦強調學術研究與專業倫理並重,且學生必須至桃園地方法院或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機關實習,強化學生面對實務之能力。
- 本所設有導師制度,配置多項獎助學金,學生亦有機會擔任教學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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