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鍊結內容如下

102學年度法律與政府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

*正確招生訊息,以招生簡章為準

招生名額

初試(權重)

複試(權重)

同分參酌順序

備註

法律組

(一般生)

3

第一項 (x 1)

書面資料審查

第一項 (x 1)

口試

1. 複試 第一項
2.
初試 第一項

 

政府組

(一般生)

2

第一項 (x 1)

書面資料審查

第一項 (x 1)

口試

1. 複試 第一項
2.
初試 第一項

 

招生名額:5

報考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取得學士學位 (含應屆畢業生) 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其他規定:
  1.
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 。
  2.
本甄試採擇優錄取。
  3.
相關送審資料恕不退還,重要證明或文件請繳影本。
  4.
本所可申請提早入學。
  5.
經錄取就讀本所之研究生,應參加本校所舉辦之碩一英文能力檢定考。

考試日期及地點:

101 11 13 (星期二),地點另行公告。

正取生報到日期:1011217(星期一)

聯絡電話:(03)42271513341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所特色:

1.發展方向與重點一:強化法律與政府學術領域之專業研究。

2.發展方向與重點二:發展法律與政府學術領域之整合與跨界對話。

3.發展方向與重點三:建立公共議題之法政與社會互動關係與模式。

4.教學方向與特色一:強調理論與實務之結合。

5.教學方向與特色二:重視解決公共議題之能力。

6.教學方向與特色三:培養宏觀視野、強調外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