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實習相關流程

 

工作項目

應備文件

備註

1、開放申請

 

年僅開放兩次申請。

原則上為五月及十二月,五月份開放者為預於上學期及暑假實習者,十二月份開放者為預於下學期及寒假實習者。

2、申請實習

2-1 免予實習申請書

2-2 研究生實習申請書

2-3 桃園地院-實習同意書

2-4 桃園地院-實習計畫書。

2-5 保訓會-實習同意書

2-6 保訓會-實習計畫書。

2-1 表件僅限已於顯具本所實習制度設計預達成目標之機關具有正式職務經驗者申請。

2-4 桃園地院實習時數自100年起增為160小時。

2-5 保訓會實習時數為108~144小時。

3、實習實施中

3-1 桃園地院-研究生助理工作日誌

3-2 桃園地院-研究生助理成績考核表

3-3 桃園地院-研究生助理實習心得

3-4 保訓會-實習生工作日誌

3-5 保訓會-實習生成績考核表

3-6 保訓會-實習生實習心得

 

4、實習獎學金申請

4-1  實習獎學金申請表

4-2  實習獎學金申請辦法